遴选试用期内无法适应新岗位,可申请返回原单位,但需遵循法定流程、符合相关规定,核心需经遴选机关考核确认或双方协商同意。辽星明确申请返回的核心条件、法定流程及落地性建议,助力考生清晰掌握相关要点、规避风险。
一种是试用期内无法适应新岗位,经遴选机关考核确认不合格的,将按规定退回原单位,相关情况需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。另一种是试用期内主动申请返回,需经本人提出申请、遴选机关与原单位协商一致,确认无法适配岗位后,方可办理返回手续,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及待遇保持不变。

首先由本人向遴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,说明无法适应新岗位的具体原因,提交相关说明材料。其次遴选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核,结合试用期考核情况,判断是否符合返回条件,必要时与原单位沟通协商。审核通过后,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返回手续,报备公务员主管部门,未按流程申请的,可能被记入诚信档案。
试用期内若出现不适,可先尝试适应岗位、参与岗位培训,避免盲目申请返回。确需申请的,提前了解本地遴选试用期相关规定,明确申请条件及流程,提交规范的书面申请。同时与遴选机关、原单位保持沟通,确保协商一致、流程合规,避免因违规申请影响后续职业发展,切勿在未获批情况下擅自离岗。
遴选试用期内无法适应新岗位,可按规定申请返回原单位,核心需满足考核不合格或协商一致的条件,遵循规范流程办理手续。辽星公考认为,考生谨慎评估自身适配性,规范操作申请流程、贴合政策要求,就能顺利办理返回手续,规避诚信及职业风险。